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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进步是涵括技术发明、技术创新和技术扩散三阶段的系统概念,其中,技术创新具有突出的重要地位。因为技术要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必须从潜在的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而这一转化正是在技术创新这一环节中实现的。技术创新是企业应用创新的知识和新技术、新工艺,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的产品,提供新的服务,占据市场并实现市场价值的全过程。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九五”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如《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决定》(粤发[1998]16号)、《广东省技术创新工程实施意见》(粤经科[1999]
638号)、《广东省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实施意见》(粤府办[1999]49号)、《广东省重点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管理办法》(粤经贸[2000]330号)和《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粤府办[2001]74号)等一系列配套文件,为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和产业国际竞争力营造了良好的创新政策环境。
一、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积极促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实施"广东省技术创新工程",重点扶持技术创新试点企业和技术创新优势企业,经认定的技术创新优势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同等税收优惠;鼓励企业研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用于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各项费用,允许在当年度企业缴纳所得税前扣除或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企业研究开发(包括委托开发)支出的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计入成本,年增幅在10%以上的,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税所得额;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资产重组中被置换出来的土地由政府统一拍卖,所获收益留给企业,此政策可用于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1999年起,省政府还设立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至2002年,省经贸委与财政厅已联合安排技术创新专项资金2亿元、科技三项费用3024万元,共支持了470项重点项目。这批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及产业化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全省产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
二、推进广东省技术创新工程实施,促进创新体系建设与能力提高。
实施技术创新工程的目标是加快建立以大企业为主体,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基本途径,政府、社会中介和金融信贷等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最终提升全省产业国际竞争力。其中的重头戏,就是择优认定和扶持全省百户技术创新优势企业。确定经认定的技术创新优势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全部返还企业;出口额占其销售总额70%以上的,仍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5个百分点列收列支返还企业;对承担省级以上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的优势企业,优先安排配套资金;优势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可优先安排纳入国家和省级的有关计划等。截止2001年,此政策使许多企业受益非浅。
三、推动大企业(集团)建立以技术中心为主要模式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企业核心能力。
技术中心是整合企业多方资源以提升企业产业竞争力的综合性机构,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它位于企业长期发展的战略制高点,是董事会制定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和决策依据。为加快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省政府在《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已被认定为省级重点企业技术中心、并承担了结构调整重点技术创新项目(重点是中试过程)的企业,由省财政对每户拨款200万元,支持其进行技术创新,优化产品结构,增强核心竞争力。至2003年,省经贸委会同省财政厅已下达1亿元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扶持50家省重点企业技术中心重点项目建设,为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波助澜。
(摘自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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