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属地海关,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根据省经贸委、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和海关广东分署等五部门下发的《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管理办法》(粤经贸技术〔2004〕343号),委托广东省技术创新评估中心对87家(深圳市除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03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价,现将评价结果公布如下:
经综合评分,TCL集团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技术中心得分80分以上,评为优良;广东华润涂料有限公司等68家企业技术中心得分在80-60分之间,评为合格;珠海经济特区生物化学制药厂企业技术中心得分在60分以下,评为不合格。
此评价仅是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年度工作评价,不涉及企业其他方面的工作。
根据《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管理办法》(粤经贸技术〔2004〕343号)规定,撤销评分低于60分的珠海经济特区生物化学制药厂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撤销未报材料的佛山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福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家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对东莞长安权智电子厂、广州普泰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茂名石油化工公司、华阳实业集团公司、南海华达模具塑料有限公司等5家评分低于65分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警告。希望当地经贸部门要督促上述受警告企业积极进行整改,加大力度,促进与规范技术中心建设与发展,切实发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产业竞争力等方面的示范作用。整改结果于2005年6月30日前报省经贸委产业技术处。